(一)软件产品评估申请表(申请企业应当登录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“双软评估”平台,在线填写,经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);
(二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加盖企业公章);
(三)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及申请单位拥有的有效证明,即著作权证书(可在协会“双软评估”平台一并办理);
(四)评估前已由第三方进行测试的软件产品所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;
(五)协会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。
注: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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